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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邯郸市武安市选聘(校园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选聘初中教师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测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初中教师岗位83名,详见《武安市2025年公开选聘(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选聘范围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内的2023、2024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5届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内的2023、2024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学校范围详见附件)。
  六、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5月27日至6月5日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6月5日-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C座311室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求职简历。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近期同底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三)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测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测评。参加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评方式。测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测评时间为10分钟。每场测评前公布试讲课段,不再安排现场备课,同一岗位试讲课段相同。在测评现场设立候考室、测评室,不设备课室。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武安市2025年公开选聘(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学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学校顺序的,由武安市2025年公开选聘(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学校顺序。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事宜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择学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0310-5650708(武安市人社局)
  0310-5639559(武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310-5689215(武安市纪委监委)
  0310-5612388(武安市纪委监委)

  武安市2025年公开选聘(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www.wuan.gov.cn/ggtz/202505/t20250527_2125727.html


日期:2025/5/29 9: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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